智豪团队是重庆专做(只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科研学者。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团队对案件全部进行流程化管理,通过“集体讨论制度”等四大创新制度,整合了智豪团队整体精英智慧,为当事人制定出较佳的辩护代理方案,首席律师张智勇主任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较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释义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
具体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
三、智豪团队办理的各类犯罪经典案例
1、智豪律师成功代理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2、智豪成功代理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
3、智豪团队代理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上诉系列案一主犯二审辩护
4、智豪团队代理厦门大学教授艳照门案
5、智豪成功代理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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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豪团队承办了大量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案件,取保候审、缓刑成功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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