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重庆债务纠纷律师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
重庆
[切换城市]

重庆债务纠纷律师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

更新时间:2018-10-30 14:31:39 浏览次数:189次
区域: 重庆 > 巴南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嘉州协信中心A座
  现在很多人对于高利贷行业并不清楚,选择高利贷借款,而且往往高利贷会要求你打双倍欠条,这个是如果打了双倍借条应该怎么来进行还款了,那么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那就由重庆债务纠纷律师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吧。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拿回另一半的钱。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借贷分为有息借贷和无息借贷两种,其中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目前,国家规定款利率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高利贷借条翻倍被起诉怎么办?对于借条翻倍只能出示有效证据来证明对方是违法行为,一般高利贷问题借款方都处于弱势的一方,那么处于弱势一方维权一般都是很困难,所以不要选择高利贷借款,这种行为都是很危险的。

  好了,重庆债务纠纷律师提醒大家,鉴于高利贷的危害,在高利贷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以上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重庆盈兴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他们会为大家解答或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然了法律咨询可致电盈兴律师:173-1841-O283 或者 O23-868276O7。

  更多法律知识可点击前往:www.cqyin***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嘉州协信中心A座
重庆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8年08月02日
UID:51069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