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律师 如何支付离异孩子抚养费
重庆
[切换城市]

重庆婚姻家庭律师 如何支付离异孩子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8-12-25 13:07:45 浏览次数:233次
区域: 重庆 > 江北 > 江北周边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嘉州协信中心A座
  男女双方在决定离婚之后就要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同时有孩子的又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男女双方虽然离婚但是都要对这个孩子给予抚养费,那么离异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付呢?下面就跟重庆婚姻家庭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 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 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 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现在大家都应该知道离异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付了了吧,希望重庆婚姻家庭律师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找寻我们重庆盈兴律师事务所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们为大家解答。当然法律咨询可致电盈兴律师:173-1841-O283。

  更多法律知识可点击前往:www.cqyin***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嘉州协信中心A座
重庆法律咨询相关信息
走完2022年2023年再战
九龙坡-石桥铺
2023-01-18
注册时间:2018年08月02日
UID:51069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