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是要有固定的住所,这个住所可以是公司所有的房产,也可以是公司租赁的房产。有些公司会使用发起人或股东的私人房产作为公司的住所,那么,私人房产是否可用作公司的办公场所?
工商局规定:私人房产是可用作公司的办公场所的,但根据该房产所持证件及房产用途的不同,需出具的材料也有所区别。
一、工商局要求提供材料如下:
1、房产证相关证明;
2、居委会证明;(房产用途为:商铺,办公,商用则不用。)
3、租赁合同原件;
4、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开区工商局须提供)
二、房产可用做办公场所的证件有以下几种:
1、房产证:
复印件,如果房产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达三人及以上的,须提供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全部的房产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
三、私人房产的用途有以下几种:
1、住宅,
2、商住,
3、私人,
4、商铺,
5、办公,
6、商用。
其中,1、住宅,2、商住,3、私人,以上用途的房产用作办公场所的,必须出具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4、5、6项的则不用。办理居委会证明一般需交纳租金税(地税局征收)。
四、租赁合同的标准:
1、承租方:以客户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筹)十法人签字;如以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则须提供全体股东签字的委托某某代租证明。
2、租赁合同如果以“以客户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筹)十法人签字”这种方式签订的,租凭期限要在已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后。
3、租凭合同的期限要在一年及以上。
24小时咨询电话:汤女士13032330865(微信同号)
重庆公司注册代办重庆营业执照代办重庆代理记账
联系地址:重庆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333号康德国际
公司网站:重庆营业执照代办http://www.cqm***
重庆江北代办营业执照重庆代办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0小时前
13小时前
13小时前
13小时前
1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