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24小时咨询电话:冉老师 13032330865(微信同号)
重庆公司注册代办 重庆营业执照代办 重庆公司注销代办
联系地址:重庆渝中区大坪康德国际2栋29-3
重庆江北区代办注册公司免费办理营业执照
重庆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3小时前
13小时前
18小时前
19小时前
19小时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