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可以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经营场所,不过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提前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所以,住宅是可以作为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经营场所的。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重庆大渡口区住宅办执照代办 个体户执照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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