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经营许可及监管政策迎来新变化。
近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文废止《关于取消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明确各区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向符合安全条件不带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不止重庆。《中国能源报》注意到,自去年底以来,贵州、四川、福建、安徽、湖北等地应急管理部门陆续发布相关文件,重新明确成品油许可及监管相关事项,要求允许对不带储存设施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各地及时调整政策,陆续对成品油危化品经营许可松绑,由事前管理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更为可行、有效,推动成品油市场化更进一步。
多地为成品油危化品经营许可松绑
重庆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18小时前
20小时前
21小时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