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底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集锦
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情况是越来越好,相关的优惠也越来越多。在之前个体户经营发展受到制约的时候,很多个体工商户都面临着经营不善的情况,现在对于整个发展来说,个体工商户已经逐渐的越来越好,注册的家数也是越来越多。这也离不开相关的优惠政策支持!关于个体工商户的优惠,可简单做个了解!
1.增值税:
1)对于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增值税免征;月销售额10万以上的,增值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
2)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户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3)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从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4)符合条件的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
2.所得税: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从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
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户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从办理税务登记事项起,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所得税。
5)地区优惠:所得税可申请享受核定优惠,税率为0.5%—1%。
具体的优惠,都是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政策相关情况来选择申请享受到适合的优惠。基于业务真实,符合地区要求,申请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合理合法的经营,正确纳税!
申明:文章来源工一重一浩《税企服》了解地区优惠详情可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