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肠粉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营业执照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相片一张。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各个辖区工商所。
名称预先核准: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无字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可无需提交;予以核准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申请资料:需要提交的表格及相关材料,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免费下载。
工商部门受理、审核、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但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和依据。
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应当场或者在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核发营业执照: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准备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已在其他单位任职的,还需提交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等)。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如冷藏设备、设备等)。
店铺平面图、店铺周边环境图、店铺卫生设施图等。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
办理流程:
申请: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受理:监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则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现场核查:监管部门会对申请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对场所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
审核决定:监管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和相关法规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则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不符合规定,则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领取证书: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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