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修复方案应遵循的设计原则
1)满足管道的荷载要求。
2)管道整体修复后的管道流量一般应达到或接近管道原设计流量。
3)满足对该管道养护的技术标准要求。
4)一段管道内需要3处局部修复的,应采用整体修复方法。
5)管道整体修复后的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
6)非开挖修复主要应用于沉管抢修和结构性损坏的预防性修复。
根据管道结构性缺陷评估结论,结合管道使用年龄、发生事故的几率和事故的影响程度,判断管道修复的必要性和优先性。
1)非开挖修复管道的适用性
非开挖修复技术并不适用于所有损坏的管道的修复,目前还不能对管道线型进行整形,如错口过大、管形变形量大等管道需采用开挖翻新。
2)修复后确保排水能力、满足管道疏通养护要求
修复后的断面排水能力一般应满足设计排水量,故应核算修复后的排水能力,当不能满足时,应当提出弥补缺失流量的措施,否则应采用开挖方法进行翻排更新。如选用的修复技术使养护单位无法进行养护的,则应另选修复技术,如需特种设备的,则应建议配置。
3)现场条件符合非开挖修复要求
当地下埋设管线、交通状况、周围环境等因素不具备开挖施工条件,而符合非开挖修复条件时,可在满足修复后管道的流量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采用非开挖修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