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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可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而言,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部分,在现行优惠基础上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适用于所有个体工商户,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我国对小微企业采取相应的税收扶持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原因在于这些企业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此外,这些企业还具有很好的创业型企业特点,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因此,在我国有一种说法是:涵养水源,待日后企业强大,即可收取更多的财政收入。
除了中央政府层面上的税收优惠政策之外,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一些地方政府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地方政府采用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招商引资,增加财政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发展。
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该地采用核定征收政策,核定的个税税率仅为0.3%。此外,该地系统还显示核定,使减税降负的同时保持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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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税降啦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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