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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与地方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是否可叠加享受

更新时间:2019-06-21 10:04:12 浏览次数:233次
区域: 重庆 > 江津
类别:税务顾问
地址:重庆江北观音桥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哪些优惠政策?

  一.《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税收优惠。

  三.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税收优惠。

  四.土地使用税减征50%(不同省市优惠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是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的,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其实,高新技术企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便利,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Tel:I327)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通过注册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获得地方财政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定比例的(l935)税收扶持。但前提是,入驻园区的企业必须与主体公司一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方可以叠加享受,否则只能单一(987)享受园区政策。

  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是可以一户一议的,给企业的税收扶持比例跟踪企业的纳税整体情况进行调整。所有的税率及优惠,以当地的园区实际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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