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消防验收注意事项:
1、消防审核时所提要求应全部达到;
2、自动消防设施已检测合格,并完好有效;
3、安全疏散符合规范要求;
4、消防产品自质量合格,数量保证;
5、装修材质达到规范要求;
6、易燃易爆方面设置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