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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获得报酬哪些属于居间服务 居间费该怎样纳税

更新时间:2023-08-22 16:52:01 浏览次数: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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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税》致力于园区税收政策!公众号

《合同法》中第426条明确规定:在社会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合理的报酬费用。中间人在这个过程中取得的费用就是居间服务费,居间服务费是服务费用的一种,个人获得这笔报酬应当按法律规定缴纳税费。

自然人在企业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提供介绍服务、中介服务都属于居间服务的范畴。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个人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这样的情况,涉及的佣金报酬就几百块,几千块钱,通过线下转账就可以完成交易。

但是遇到介绍建筑项目获得百万以上的报酬,就需要向企业提供发票,在纳税后才可以将钱转入的个人账户。

企业为何非要让提供发票呢?原因实际在于向支付的报酬相当于也是企业的一笔成本费用支出,如果没有相应的成本发票,就不能在缴税的时候进行所得税抵扣,就会缴纳更多的税费,费用不能用于抵扣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目前全国各地园区针对自然人,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和企业发生业务往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享受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范围在0.4%-1.5%!

也就是说个人在园区自然人只需缴纳核定后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园区税率会有一些差别,但是综合税率在3%左右。并且发票开具不需要本人到场,附有个人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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