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业职称申报条件
本申报条件适用于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证核发范围,具有采编业务的报纸出版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类网站、区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中,从事采编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章 、编辑申报条件
第十条 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一)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二)熟悉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能够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取得助理(助理编辑)职称以来,代表性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一)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任务,完成任务较好,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或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成绩,得到过所在单位的表扬或奖励2次以上。
(二)获得省级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获得省级奖三等奖1项以上(仅适用区县申报人员)。
(三)出版专业著作、教材、译著(独著或本人撰稿1万字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完成省级相关专业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撰写省(部)级单位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1项以上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委托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委托单位采纳。
第十二条 对不具备第九条规定的学历、年限等要求,但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取得助理(助理编辑)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编辑):
(一)获得奖三等奖1项以上。
(二)获得省级“十佳工作者”称号;或获得省级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
(三)出版专业著作、教材、译著(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四)作为主持人(负责人、完成人)完成省级相关专业课题(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作者撰写省(部)级单位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1项以上相关调研报告,得到委托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委托单位采纳。
专业方向著作:(可安排独著,也可征集作者共同合著出版)
《采编******与创新》
《******与新媒体采编》
《电视采编与制作******》
《采编与******培养研究》
《******背景下编辑研究》
《******视角下的报纸编辑理论研究》
《基于******的采编理论与实务研究》
《现代化采编工作******研究》
《******时代的新媒体编辑研究》
根据职称文件可知,助理在准备评审职称时,业绩成果可以选择出版专业著作(即专著),但是出版专著是有明确规定的,需要你是独立作者(即独著,整本书只有你一个人),或者说这本书你参与撰写的字数满足1万字以上。独著咱都知道,就不多说了。
如果单位内部没有再细的要求的话,撰稿1万字以上就只需要字数满足就行,位置倒没有要求,那副主编、主编应该都可以的。
如果破格申报中级职称的话,只需要字数满足本人撰稿5万字以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