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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央行已下令严查对公账户

更新时间:2020-06-15 14:28:51 浏览次数:9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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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央行已下令:严查对公账户

2020年私户真的走不通了,云南国税稽查局对云南某一药企进行税务检查,在其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中,明确列明需要该公司提交的资料就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个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明细。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终,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新税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4大重要信号被释放

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而新浪财经等媒体曝出新消息,《关于开展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正式文件已经发布,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

那么,对于一些想要合理筹划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企业,不通过“私户”的话,应该怎么节税才合法合规呢?

  企业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对外承接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举个例子:

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入驻上海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的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14.6万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10.5万

  整体节税80%以上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而是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企业和个人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核定征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公转私的规范性涉及到整个过程,不仅仅是转账这一个步骤。要管理公转私,需要关注整个流程。

后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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