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修改提示: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旨在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本次修订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食品经销商以及政府卫生、质检、工商等行政机关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影响重大。
目 录
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五章食品检验
第六章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附录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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