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税收扶持新政策发力,70%增值税、所得税补贴,个税核定征收2%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要企业正常运营,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税收。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盲目追求税款的降低,导致企业被税务局风控,稽查,补缴罚款,风险大且得不偿失。我们应该结合企业的经营情况,业务模式以及规模体量等,科学合理地利用国家推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法合理的节税,充分考虑不同的优惠政策能给企业带来的预期效果,综合考虑企业的税筹成本,才能以实现企业的利润大化。
企业节税方式有很多,但是一切要以合理合法,业务真实,正常纳税为前提,园区总部经济招商政策便是国家给予企业减税降负的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将地址注册在园区内,享受到园区当地的财政扶持:
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
对于有限公司,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简单来说:如果某教育培训企业年收入700万,年利润300万,那么应交增值税42万,企业所得税75万,剩余225万在分红时需要缴纳45万个人所得税,对于该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红利分配,企业一共要缴纳120万的税金,算上增值税整体162万。
如果该企业以注册地址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则能够享受增值税约14.7万元的扶持,企业所得税21万元的扶持,相当于节税35.7万元。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3%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高2.1%
附加税0.075%(增值税的5%,小规模企业减半征收)
总税负不超过5.18%
服务业、商贸业都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阶段可以到税务大厅或电子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申请核定征收,需要在我们上海特定的园区中享受。
同样上述教育培训企业,通过在园区注册业务相关的个人独资企业,对原企业进行业务分流,个独企业以业务合同的方式为原企业提供服务,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
原企业将400万开票额业务分包到个独企业,仅仅需缴纳增值税400*3%=12万元,以及个税核定征收400*1.9%=7.6万元,且个独年底分红也不需要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分红分配的是税后净利润。
如何正确理解园区税收优惠政策怎样通过园区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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