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这类企业免税
2020年12月11日,财政部、财税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公告发布。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项目,满足条件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年至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年至第二年免征,接续年度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另附新企业所得税税率
正常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0%
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15%
型服务企业:15%
满足西部大开发名录企业:15%
满足条件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15%
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运营企业:15%
国家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10%
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实时动态是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做好企业税务筹划,是提高企业实际利润的主要方法。详细情况可关注咨询——《伊河的猫》
确定了 这类企业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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