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弊端已出,更适合申请享受的还是核定征收
自然人代开在之前一直是很火热的存在,毕竟很多企业跟个人之间的业务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通过自然人到相关的税务机关代开,给企业提供相应的成本票据。一般情况下,个人代开之后是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缴纳个税,税率是20%—40%,基本上都是受票方代扣个税。
所以,自然人代开的优惠政策,是在这部分中能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的重要选择之一!但是,在这段时间,我们能了解到,关于自然人代开,现在更多的就是了解到缴纳的税率为40%,之前的优惠政策个税是可以享受0.5%或者是1.5%等相关优惠,一些地区严查之后,自然人代开需要缴纳的个税将按照劳务报酬40%的税率补缴上!
并且,一些地区对于自然人代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也是比较少,部分企业根据这个情况就操作的是不合理行为。所以,才有相关的严查!
那么,现在,我们对于申请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自然人代开的弊端逐渐的出现了,所以,企业跟个人之间选择申请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就是以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为主!
个体工商户现在可以申请享受到两种优惠政策:
1.个体工商户双免政策:增值税0,所得税0;每年的营业额120万以下,季度30万以下,月10万以下,且开普票的企业可以申请享受!
2.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在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不管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可以申请享受到增值税按照1%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是按照0.5%—1%的税率征收!
上述的优惠政策不限行业,在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的前提下,合理合法的申请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
申明:文章来源转载自工一種一浩《税穗》了解详情可以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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